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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养老院出台子女探望底线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1日14:32 深圳晚报

  穗养老院出台子女探望底线

  每月必须探望老人1次,在国内的每周通电话至少2次

  据信息时报报道儿女把家里老人送到养老机构里安享晚年,还得签个“亲情协议”,这份协议送上“亲情提醒”——亲属们要定期探望老人和定期来电问候。记者10日了解到
,广州友好老年公寓在全国养老机构首开先河订出新规。

  协议规定:子女每月必须探望老人1次,在国内的每周通电话至少2次,在国外的每周通电话至少1次。连续两个月不探望老人或者连续两个星期没和老人通话的,按违反老人入住合同的有关条款处理。

  据介绍,从6月5日起,凡新入住广州友好老年公寓的老人在入住时,作为入住的老人和其儿女除了要和广州友好老年公寓签订《广州友好老年公寓入住托养合同》外,还要签订一份附加的《广州友好老年公寓入住托养亲情协议》。

  据调查,在该公寓入住的700多位老人中,有98%的老人的儿女都经常来友好老年公寓探望老人。但也有个别的老人甚至一个月都难见到自己的儿女。“家人精神上的关怀与养老机构日常生活照顾护理同等重要。”广州友好老年公寓常务经理张慧清介绍说,这一份“亲情协议”是对入住老人的儿女们履行亲情义务的督促和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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