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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妨害公务聚众哄抢 任某获刑3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1日20:28 北方新报

  本报讯(记者 高瑞锋 通讯员 滑力加) 6月9日,记者从呼市新城区人民检察院了解到,由于公然纠集一群人哄抢他人财物,呼市22岁的任某被呼市新城区人民法院以3项罪名判处有期徒刑3年,被处罚金5000元。

  据了解, 任某是呼市新城区哈拉沁村村民,2005年9月8日~12日,任某纠集刘某(在逃)等6人,公然闯进已经取得采矿许可证的赵某的矿区里,开采了100多吨金矿石并卖掉
,获得2000元赃款。期间,矿主赵某多次与任某交涉,不见其停手,于是报了警。同年9月12日,任某被民警抓获。经查,任某在哄抢金矿石过程中,偷盗了该矿区价值近2000元的物资,还曾经于2004年6月14日伙同他人殴打过民警。为此,呼市新城区人民检察院对其提起诉讼。经法院审理,任某因盗窃罪获刑6个月,被处罚金2000元;因妨害公务罪获刑6个月;因聚众哄抢罪获刑2年零6个月,被处罚金3000元。数罪并罚,任某获刑3年,被处罚金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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