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监、工商规范整顿药品广告市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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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2日08:13 千华网 | |||||||||
鞍山日报消息 (记者王迪) 9日,记者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从6月1日起,进入鞍山的药品广告必须使用规范的药品通用名。目前市药监、工商部门正积极配合,加大监督管理力度,全面规范整顿我市药品广告市场。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5月26日发出通知,决定规范整顿药品广告市场。为了贯彻落实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这一通知精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针对我市药品广告市场的实
另外,针对广告宣传与真实的药效不符、夸大药效等情况,市药监部门要求进入我市的药品广告的内容必须真实、合法,以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说明书为准,不得含有虚假的内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