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8成民工未签合同 《劳动法》贯彻存软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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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2日08:44 汉网 | |||||||||
汉网(长江日报)(实习生雷声记者刘骞)我市建筑装饰、餐饮服务、美容美发、服装百货等行业中,常年约有27万农民工,但他们中只有不到20%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这意味着一旦发生劳动争议,大多数人将处于不利境地。 今年是《劳动法》颁布12周年,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了一系列执法检查活动。7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代重专题听取有关部门负责人关于贯彻落实《劳动法》情况的汇报,市
市政府有关负责人也指出,用工不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期限偏短,是目前存在的两大突出问题。有调查证实,目前我市民营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仅为60%,远低于国有、集体和外资企业。 职工收入偏低,工资增长乏力是此次执法检查发现的另一大问题。有统计表明,我市2004年社会平均工资为13818元,在岗职工年均工资15971元,在全国19个副省级以上城市中居第15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我市社保扩面征缴工作任务也十分艰巨。据介绍,目前参加养老保险的比例为:国企93%、集体企业93%、外资企业95%、民营企业71%。参加医疗保险的比例为:国企81%、集体企业87%、外资企业78%、民营企业41%。一些民营企业把为职工办理社保视为一种恩赐,加上有些外来务工者也不十分积极,以至瞒报缴费人数、少报缴费基数的情况时有发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