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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情劝导函劝来赡养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2日08:56 大众网-齐鲁晚报

  本报莱州6月11日讯莱州一名不孝子被父母告上法庭后仍拒绝付赡养费,执行法官在三顾其家回避不见之后,想出了一个妙招,用一封感人至深的劝导函打动了这名不孝子,6月11日,当事人姜某将2246元赡养费交到了莱州法院执行庭。

  去年3月,莱州柞山镇姜某因为不赡养父母,被告上法庭,经法庭调解,姜某与父母达成协议,同意自2005年1月起,每月给付父母180元赡养费。但是姜某却仍然拒绝赡养父母
,申请执行后,负责此案的莱州法院执行庭的徐良峰法官曾三次到姜某家催促其履行赡养义务,但是姜某每次都避而不见。

  徐法官告诉记者,当了解到这起赡养纠纷案件有复杂的家庭背景后,他决定以法官的名义给姜某写一封劝导函。徐法官在信中说:“多次到你家里找你,你都不在,你也没有按时到庭。可能你不是有意规避执行,你有不得已的理由和原因:两个孩子正在上学,家庭经济状况不是很好,上要赡养老人,下要抚育小的……在一定程度上我能理解你,也能体谅到你的难处,但是生效的法律文书你总得履行吧?退一步讲,‘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父母的养育之恩,重若泰山,更应该报吧……你的父母年事已高,且重病在身,听说还要赡养你的奶奶和姥姥,他们容易吗?你现在也已经为人父母,几十年之后,你也会老,也会需要照顾。到那时,难道你希望和自己的子女因为赡养问题站到法庭上来吗?父母是子女的第一任老师,要作好榜样啊!所以,请你三思:一思你不赡养老人的做法对不对;二思即使父母有天大的错,你是否就一点错也没有呢;三思你该怎样了结这件事,怎样支付此案的执行款项。”

  这封感人至深的劝导函寄出后,没过几天,姜某就拿着执行文书来到法庭,他流着泪水告诉徐法官,看到这封满篇都是心里话的信,他终于认识到不赡养老人的错误。


记 者 张坚栋  通讯员 闫江峰 王海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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