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情劝导函劝来赡养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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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2日08:56 大众网-齐鲁晚报 | |||||||||
本报莱州6月11日讯莱州一名不孝子被父母告上法庭后仍拒绝付赡养费,执行法官在三顾其家回避不见之后,想出了一个妙招,用一封感人至深的劝导函打动了这名不孝子,6月11日,当事人姜某将2246元赡养费交到了莱州法院执行庭。 去年3月,莱州柞山镇姜某因为不赡养父母,被告上法庭,经法庭调解,姜某与父母达成协议,同意自2005年1月起,每月给付父母180元赡养费。但是姜某却仍然拒绝赡养父母
徐法官告诉记者,当了解到这起赡养纠纷案件有复杂的家庭背景后,他决定以法官的名义给姜某写一封劝导函。徐法官在信中说:“多次到你家里找你,你都不在,你也没有按时到庭。可能你不是有意规避执行,你有不得已的理由和原因:两个孩子正在上学,家庭经济状况不是很好,上要赡养老人,下要抚育小的……在一定程度上我能理解你,也能体谅到你的难处,但是生效的法律文书你总得履行吧?退一步讲,‘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父母的养育之恩,重若泰山,更应该报吧……你的父母年事已高,且重病在身,听说还要赡养你的奶奶和姥姥,他们容易吗?你现在也已经为人父母,几十年之后,你也会老,也会需要照顾。到那时,难道你希望和自己的子女因为赡养问题站到法庭上来吗?父母是子女的第一任老师,要作好榜样啊!所以,请你三思:一思你不赡养老人的做法对不对;二思即使父母有天大的错,你是否就一点错也没有呢;三思你该怎样了结这件事,怎样支付此案的执行款项。” 这封感人至深的劝导函寄出后,没过几天,姜某就拿着执行文书来到法庭,他流着泪水告诉徐法官,看到这封满篇都是心里话的信,他终于认识到不赡养老人的错误。 记 者 张坚栋 通讯员 闫江峰 王海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