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外人与疯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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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2日10:08 法制早报 | |||||||||
□戴 昕 (《北大法律人》原主编) 法国存在主义作家加缪的小说《局外人》一直为“法律与文学”的研究者所钟爱。故事讲一个住在北非殖民地的法国 青年默尔索,行事很不靠谱,母亲葬礼上眼泪不流一滴,
案件并不复杂,但小说的耐人寻味之处却在于,它处处暗示,默尔索被处决的真正原因不是杀人,而是在法庭内外表 现出来的为“正常社会”所无法容忍的情感冷漠与道德缺失。主人公心不在焉的处世态度将自己和包括母亲在内的他人变成了 “陌生人”(和“局外人”是一个词,即“stranger”)。在根本上,他的毁灭源于无法理解他人,尤其是不理解别 人为什么期待他能和他们一样理解这个生活世界。 现实的法律中,“无法理解”乍看起来倒不是致人死地之因,反而是重罪被告人试图把握的一根救命稻草。《纽约时 报》上周报道了美国德克萨斯州的一个死刑案件。被告斯科特·帕内蒂十数年前持枪闯入自己岳父母家中,当着妻儿的面打死 了二老。在被捕后漫长的检控岁月中,患上精神分裂症的帕内蒂获得了“金牌疯子”(Gold-medal-crazyw inner)的“美誉”,出庭时总是奇装异服加胡言乱语,要求法庭传唤教皇、耶稣和已故总统肯尼迪,疯癫行止,不一而 足。尽管根据报道可以推断,陪审团和法院以犯罪行为当时的主观判断为参照点,还是定了帕内蒂先生杀人重罪,然而根据联 邦最高法院1986年对宪法第八修正案禁止残酷和非常刑罚条款的解释,精神失常、没有理智(insane)的被告人是 不能被执行死刑的。 大的规则虽然如此,但除了少数州法院,通常(尤其在以保守著称的德州)被告的心智能力只要足够理解自己被处死 的原因,就可以执行死刑的。帕内蒂先生固然疯癫地强调自己杀害岳父母时邪灵附身,并笃信要处死自己的德州政府乃是撒旦 的同党,但死刑执行审核程序中的陪审团却认为被告显然能够理解自己被处死的原因是杀害岳父母;而根据现行法律,这几乎 就够了。难怪被告律师会气急败坏地说,在德州,只要一个人站在太阳底下还能有影子,就有资格被处决了。 和默尔索的遭遇似乎不同,代表人民的陪审团指望帕内蒂理解的东西看来非常少:只要法律还能在最简单的事情上与 之实现交流,被告就“清醒得足够去死”了(saneenoughtodie)。但另一方面,疯癫的帕内蒂之所以很有可 能最终走上电椅,同样也在于他无法像其他人一样理解自身的生活世界。《纽约时报》精彩地揭示了本案一个微妙之处:由于 帕内蒂本人不断地发表演说讲自己如何疯狂如何说话不靠谱,陪审团对一切有关其疯癫的辩护都越加反感了! 毫无疑问,要求“疯子”和“局外人”像“常人”一样理解生活,本身听起来就颇为悖谬。然而,尽管现代法律强调 宽容,但界分常异的潜流却未曾停止在其背后涌动。法律的直接对象固然是行为,但深层上却面向共同体的生活秩序与意义世 界。无法分享共同体的理解与符号的个体,常常难以避免地走向法律的对立面。而社会对离经叛道者的深层忧虑,非常类似于 电影中对潜伏于体内的“异形”的恐惧(异形的英文“Alien”,也是陌生人的意思!),认为后者的存在和壮大具有摧 毁整个生活世界的潜力。帕内蒂的真实案件还没有完,相关的人权法争论也会持续下去。但社会心理学家和演化生物学家认为 ,共同体的身份焦虑及由此产生的法律对异类的压制,可能来自演化过程。如果这真的是一种根深蒂固的人类生存逻辑,那么 问题就远远不是修改法律规则那样简单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