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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品运输车整改换发标志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2日15:20 北京晚报

  本报讯(记者王军华)全国道路运输危险货物的车辆,在今年10月31日前要完成车辆标志整改换发工作,逾期不达标的车辆,其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将被吊销。

  根据交通部、公安部、国家安监总局、国家发改委近日联合发出的通知,在运输危险货物的车辆上要安装或更换相应的标志灯、标志牌,以确保标志标识正确、规范、醒目。

  此外,自今年11月1日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办理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时,对不按规定悬挂警示标志的车辆,将不予核发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J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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