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快评:卫生系统廉政账户并不讲“卫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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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2日15:31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钱克锦 医疗领域的腐败,黑金弥漫其间不用多说,出人命案子也不算新鲜。已经成为患者对医疗机构极度不满、医患关系紧张的毒源之一,到了不得不下决心治理的地步了。 怎么治呢?广州卫生系统的“高招”是建立“廉政账户”。其通报称:“9月30日前
这个高招并不新鲜,前几年全国各地就有同样方法约束官员腐败的主意“闪亮登场”,号称“581廉政账户”(取谐音“我不要”的意思),但在试行了一段时期后,根本难见成效,所以实行者多用“取得一定成效”为台阶,纷纷鸣金收兵。如今,作为一种实验手段的廉政账户,在政府反腐领域虽然死去,却悄然在医疗领域借尸还魂,难怪人们疑问不止。 从廉政账户在政府反腐无效的教训来看,众多收了红包的医务人员,和那些腐败的官员一样,并不会被这个充满温情的建议感动,他们要么无动于衷,要么彷徨再三,怕暴露自己索性继续隐藏,要么干脆就拿出赃款的一小部分打入账户,然后就摆出一副“重新做回清白人”的架势继续穿着白大褂去腐败。 更为严重的是,这样的一个廉政账户,还会对医疗反腐起到副作用。 首先,它干扰了法律的执行,将行政手段凌驾于法制之上。本来很多贿赂行为已经构成犯罪,应该由司法机关介入处理,但此时却有一纸通报,用行政规定最后期限的方式“不再追究相关责任”,不仅引起法律和行政关系的混乱,也实在是让人们感觉到法律的软弱,对“违法必究”的原则感到深深怀疑。 其次,从深层上来说,这样一个廉政账户,对法制观念的普及深化和法制建设有很大的负面影响。环顾古今中外,要解决当前中国诸多的社会问题,法制建设是必不可少的一个因素。而这廉政账户,却在我国刑法在惩治商业贿赂方面不力的情况下(主要针对政府官员,而对医疗、教育这些公共领域贿赂规定不详),不走积极推动人大立法的正道,反而借机入侵这个灰色地带施加影响,推出这一集“人治大于法治”思想、行政干预法律行动为一体的建议,从长远看,实在是大不利于法制的建设的。 因此,如果不及时制止这一借尸还魂的廉政账户,不仅近期的反腐“581”难以实现,而且因为其负面作用,还很可能给行业腐败人员开了“591”(我就要)的路。 (紫/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