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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明起专项整治校巴车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2日16:53 深圳晚报

  我市明起专项整治校巴车

  违规运载将被扣留机动车,并处1万元罚款

  本报记者李晓水通讯员郭小嘉报道记者昨日从市交警局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从6月13日起至6月16日,交警部门将联合市教育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一周的校车专项检查整
治工作,整治内容一是检查学校校车是否按规定申领了《校车许可证》和《校车驾驶人证》;二是检查校车有无其他交通违法行为。

  对校车进行全面检查

  市交警局副局长赖新伟在新闻发布会上说,从今年3月初开始,市交警局已对全市各学校校车及驾驶人进行了核发《校车许可证》、《校车驾驶人证》安全检测及校车驾驶人技能核查等专项工作:一是对全市校车来源、安全状况进行了检查,截至2006年6月6日止,共组织校车上线检测3581辆次,人工查验3315辆次,责令整改问题车辆266辆次,共核了发《校车许可证》3080张,配发《校车驾驶人证》(临时证)3123张;二是对全市校车驾驶员进行了驾驶技能培训和考核。从今年5月中旬至5月底,共实施校车驾驶技能培训和核查各2819人次,技能核查合格2810人次;共换发《校车驾驶人证》(正式证)2510张。部分已发过临时《校车驾驶人证》的驾驶员,因工作变动、辞工或其他原因没有换领《校车驾驶人证》正式证。

  违规运载罚款1万

  为保障学生交通安全,交警部门将联合市教育局,从6月13日起至6月16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一周的校车专项检查整治工作。对未取得《校车许可证》从事有关运载行为的,将由交警部门扣留机动车,并对学校、幼儿园及出租校车的所有人处以1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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