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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人民陪审员一年参与审案3395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3日04:58 舜网-济南日报

  本报6月12日讯(记者 宋姝辉)从市法院今天下午召开的有关会议上获悉,人民陪审员正式“上岗”参与审理案件一年来,全市431名陪审员已参加案件审理3395件,人均7.9件,参加审理案件最多的陪审员达到118次。

  我市首批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于去年3月顺利完成后,于5月1日正式参与审理案件。为了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市法院规定,每名陪审员每年至少参加审理5件案件,建
立了分类随机抽取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制度,按照人民陪审员的职业特点、专业特长进行分类,安排参与相应类别案件的审理。同时规定,合议庭进行案件评议时,必须保证陪审员充分发表意见和平等表决的权利。经过一年的实践,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的活动深入广泛,在天桥法院,50名人民陪审员参加庭审804次,人均参加庭审16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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