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期犯狱中打人被再判一年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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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3日05:05 重庆晨报 | |||||||||||
本报讯(记者肖玉)无期徒刑罪犯在监狱服刑期间仍恶习不改,多次殴打其他犯人,并顶撞监管民警,被检察官指控,他还完全翻供,向法官辩解“很服管”。昨日,重庆市监狱无期徒刑犯邓承华,在监狱接受南岸区法院审判,因破坏监管秩序罪被判刑一年半。
无期犯狱内打人 邓承华今年29岁,2001年因犯抢劫罪被市一中院判处无期徒刑后,进了重庆市监狱服刑。2003年9月23日,邓承华与另一服刑人员争板凳发生纠纷,拿起生产区的铁棍将人打伤。因严重违反了监管制度,邓承华被严管三个月。就在严管期间,因其殴打值班罪犯、辱骂值班民警,被两次加戴戒具。 2004年2月、8月和12月,邓承华三次因打人被严管。2006年1月2日中午,邓承华打饭时不遵守秩序,被维持秩序的服刑人员周某制止,邓不满准备对周动手,被民警及时制止。第二天下午,邓承华趁周在看电视时,拿板凳从背后偷袭,猛敲周某头部,致周某轻度颅脑损伤。 检察官再次指控 据悉,按照《监狱法》等规定,对不服监管的服刑犯,民警可对其采取禁闭、严管、戴戒具等措施。而这些手段对邓承华已经没了威慑力。 驻监狱的南岸区检察院监所检察科获悉后认为,邓承华的行为已涉嫌犯罪。遂在监狱中立案进行侦查,再次对邓承华提出了指控。 昨天,南岸区法院和检察院在邓承华的服刑监狱内开庭审理此案,近200名服刑犯到场旁听。 当庭翻供被判刑 法庭上的邓承华一改往日的凶悍模样,在法官面前轻声温和地接受审判。当检察官开始举证时,邓承华多次恳请检察官重复一遍,要听清楚,并逐句反驳,不承认在监狱内犯下的罪行。 虽然邓承华当庭翻供,但有多名受害者和证人的证言,在众多有力的证据面前,法庭采信了检察官的指控。最后,法庭当场判决邓承华一年半有期徒刑,重新执行无期徒刑。宣判后,邓承华当庭表示,服从判决。 检察官表示,虽然新的判决生效后,对邓承华仍执行无期徒刑,但要重新算刑期,其在监狱内的减刑等考核也要重新算起,很难转化为有期徒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