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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驾撞坏车 是买还是赔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3日06:43 扬子晚报

  如今新车扎堆上市,经销商为了招徕主顾,推出了各式各样的试车服务,然而消费者在挑选试车时如果出了事故,是该给车行赔钱,还是顾客把该车买回家,成了一个新难题。近日,广东清远的谭先生就碰上了这样的倒霉事:因试车不慎招惹了“官司”,车行要其赔偿新车损坏的修复费用10076元,并承担该车在今后销售中须折让10000元的损失,合计20076元。日前该案已在清城区法院审结,一审判决驳回诉请,双方均没上诉。

  2005年7月2日,谭某在广州某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看中一辆新轿车,随后在该汽车公司业务员的陪同下进行试驾,当车行至清远市政府正门转弯位时撞在花园护栏上,事后,该汽车公司的业务经理陈某闻讯急忙赶到了现场,要求谭某留下1万元作为车辆损坏赔偿,谭某不同意。事后,汽车公司把受损车辆拖回公司总部并委托其下属的售后服务站作出维修估价,估价结果认为被撞车辆损坏修复费需要10076元,车辆让利为10000元。由于谭某对这份单方面出具的车损估价的真实性表示怀疑,双方对赔偿事项协商不成,汽车公司遂把谭某告上了法庭,请求法院判令谭某赔偿因其在试驾过程中因操作不当造成汽车公司商品车损坏的修复费用10076元,并承担该车在今后销售中须折让1万元的损失,合计20076元。

  法院审理认为,对车辆的损坏情况汽车公司只提供了其售后服务站所作出的维修估价单,该证据属于当事人一方的陈述,在谭某提出异议的情况下,汽车公司应当另行申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对车辆的损坏情况进行重新评估,汽车公司未向法院申请重新评估,应对损害后果承担举证不足的法律后果。(据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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