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石油化工公司有机厂厂长因火灾事故被免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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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3日09:43 西部商报 | |||||||||
兰州石油化工公司“5·29”火灾现场取证工作基本结束,进入证据分析阶段,新厂长已上任 “5·29”火灾追踪 本报记者 赵梅 亢兆宁 为您报道 昨日,记者从甘肃省安监局获悉,兰州石油化工
取证完成 “工作组”已离兰 昨日,记者从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获悉,“5·29”火灾调查正在按照事故调查的现场取证、证据分析、汇报总结和批示四个步骤进行,国家环保总局环境监察局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工作组已离开兰州。 据了解事故发生后省安监、环保、公安、检察院等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对事故原因进行了调查,目前,现场取证工作已基本完成,为尽快恢复生产和检修,省安监局制定了专项实施方案。现在已进入第二阶段,即事故原因的分析阶段。调查组成员将对取得的证据进行分析,等得出结论后将进入第三阶段,请相关专家对结论进行分析论证,讨论后将向社会公布调查的最后结果。 大火烧掉有机厂厂长乌纱 昨日下午,记者从兰州石油化工公司获悉,根据国家企业安全生产的规定,死亡3人以上,企业领导要受处罚。兰州石油化工公司按照国家的规定,按照程序对发生事故的有机厂厂长免职,并从兰州石油化工公司技术质量部调任了新厂长,新厂长已于6月7日上任。事故调查清楚后,将对相关的责任人全部做出处理。目前,此事已上报中石油集团。 赔偿事宜正在进行 昨晚6时许,记者了解到,善后工作正在进行中,在事故中受伤的11人中,4名轻伤人员已出院,7名重伤人员已脱离生命危险,仍在接受治疗。4名亡者的善后赔偿正在进行中。记者获悉,兰州石油化工公司有机厂愿给死者赔偿10余万元,但有部分死者家属不愿接受,目前赔偿正在进一步协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