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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16名志愿者成立民间反扒义务队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3日10:09 河南报业网

  河南报业网讯 (记者魏源) 没有鲜花,没有领导致辞,没有隆重的仪式,昨日,在郑州由16人自发组织的义务反扒“组织”成员在金水河畔举起了右拳,庄严地发出内心誓言:“我自愿为郑州治安秩序更加良好贡献自己一份微薄的力量!”

  为了郑州无贼一起努力

  据了解,这些反扒志愿者全是自发的,没有人胁迫,没有人邀请,更没有一分钱的报酬。“大家走到一起为的是相互有个照应,便于一起交流反扒经验。”有着“民间反扒第一人”称号的聂光增告诉记者。在昨日的宣誓仪式上,领誓人徐金明一连问了大家三声:“愿意吗?”得到的都是铿锵有力的回答:“愿意。”他们的目的是让郑州变得更加文明、美好,希望有一天郑州无贼。

  靠信念支撑走到一起

  严格说来,这个反扒志愿“组织”还不能叫做组织,因为他们没有一分钱的经费来源,没有办公场所,没有组织章程,他们所有的只是信念——利用自己的一点反扒知识,为郑州的平安贡献一份力量。

  “队员受伤怎么办?出现其他问题怎么办?”聂光增连用了两个“自己承担”作答。其实,聂光增心里清楚,没有一定物质基础的支撑,将来的路会充满艰辛。

  在昨日宣誓的人群中,记者发现唯一的一位巾帼英雄。她告诉记者,她在一所学校工作,曾经抓过小偷,既然是反扒联盟就离不开女性配合。“我是来做配角的,怕危险今天就不会举起右拳宣誓了。”她说。

  市民祝愿他们一路走好

  近年来,武汉、南京、厦门、广州等地先后组织了民间反扒队,却因游走在道德与法律的边缘,处于争议境地。有人说,“路见不平一声吼”堪称义举,弘扬了社会正气;也有人说,由于公民不具执法权,民间反扒员无异于越权执法。

  现场一群众说,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不只是执法机关的事,也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反扒队员的存在,让小偷感到人群中随时可能有一双眼睛盯着自己,对犯罪分子有震慑作用。

  “如果要成立社团组织,必须到民政部门审批备案,否则就是非法组织。”郑州市民政局一工作人员说。民间反扒组织“权”有多大?事实上,尺度把握之难正是民间反扒的尴尬所在。一些律师认为,民间反扒组织没有执法权,而法律只赋予普通公民自我保护权,以及举报、控告犯罪权。

  有关专家:亟待有规可循

  据了解,反扒队员并不装备警械,而且他们只能对已有行为的小偷采取行动。有时,一些小偷迟迟不下手,反扒队员要跟踪五六个小时,直到确定小偷有盗窃行为后才能和群众一起将其制服并扭送公安机关,还不能乱抓人、抓错人,不能扰乱公共秩序。队员抓住小偷后,要有被害人的证明并在派出所备案,所得赃物要及时归还受害人。

  郑州交通学院执行院长李国法认为,靠民间自定制度规范反扒行为并非权宜之计,国家应尽快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对民间反扒作详细界定和规范。同时,地方政府可对民间反扒作相应指导和管理,从而既利用民间力量打击盗窃,又避免其不利因素,确保群众人身和财产安全。(今日安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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