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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无忧工程”之忧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3日10:39 公益时报

  6月8日,《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2006—2010)》经国务院同意并批转各地贯彻执行,全 文约1.2万字的纲要为未来5年中国残疾人事业确定了总目标和主要措施。坊间普遍认为,这份由中央政府批转的政策和纲 领性文件不仅将惠及全国几千万残疾人,从某种程度上也惠及全社会,更有专家和观察人士认为,这是中国高层今年以来“通 过政策性扶弱以更加注重公平”的“新步伐”。

  -本报记者宋宗合摄影报道

  作为专门为残疾人养老服务的公益品牌“无忧工程”,一方面为避免被他人注册而改变公益内涵的事件发生,一方面 为了便于向保监会申请残疾人险种时获得有利支持,“无忧工程”的创始人史国珍在2003年向国家工商行政总局申请注册 了“无忧工程”商标,2005年9月14日,“无忧工程”商标进入初步审定公告期,但是在同年11月,国内知名人才招 聘网络公司“前程无忧”对这个商标提出了异议。

  关注残疾人养老的“无忧工程”诞生

  自1987年第一次全国残疾人口普查以来,6000万残疾人就一直是社会关注的问题。据官方透露,今年开展的 第二次全国残疾人口普查,残疾人群体又增加了2000多万人。

  史国珍就是残疾人家庭的一员,1977年,她生育的第二个女儿是一个先天愚型的重度智力残疾人。

  当时她曾经幻想,只要加强对智残女儿的早期智力开发,就能够使她成为一个健康人,可是现实击碎了她的奢望。

  “如果有一天我不在了,女儿的养老问题怎么办?”史国珍时时在担忧。具有劳动能力的人可以找到工作享受社会养 老保险,残疾人理应同样享受社会保障。

  经过了解,史国珍发现,现行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对缴费年限、续缴方法、领取

养老金年龄都有严格的限制,并没有 针对残疾人的特殊情况作出适合的保障制度,即使有经济能力参加
社会保险
的个人参保形式,如果残疾人家属在残疾人到60 岁左右领取养老金之前离世,残疾人生活还是无法保障。各保险公司的现有条款中都没有专门的残疾人养老保险,因此,寻求 一种适合残疾人养老的保障模式一直是残疾人及残疾人家属的渴望。

  1996年6月,经过史国珍不辞辛劳的奔波,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将当时的一款健康人可投保的《“福 禄寿”增额还本养老保险》,修改为智残人可以投保的《“福禄寿”增额还本养老保险——特约智力残疾人增额还本养老保险 》。智残人只要投保了《“福禄寿”增额还本养老保险——特约智力残疾人增额还本养老保险》,从35岁起,就可以领取养 老金,一直到其身故。于是,史国珍十几年的后顾之忧解决了。

  当时一是考虑到《“福禄寿”增额还本养老保险——特约智力残疾人增额还本养老保险》在实际推销中说起来不方便 ,二是解决残疾人的养老问题是一项艰巨的工程,因此,史国珍为它起名为“无忧工程”,并任“无忧工程”办公室主任,主 抓北京市的智残人投保的“无忧工程”工作。

  1996年10月由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和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3个合作单位,在 北京联合召开了“无忧工程”新闻发布会,率先开创了用商业保险解决智残人养老后顾之忧的先河。

  “无忧工程”由商保变身商业与公益结合

  当时“无忧工程”即使是一种纯粹的商业保险,它的公益性同样存在,因为残疾人参加保险的空白被填补了。

  1997年8月底,因银行利率降低,健康人可投保的《“福禄寿”增额还本养老保险》停办了。在其基础条款修改 的《“福禄寿”增额还本养老保险——特约智力残疾人增额还本养老保险》也停办了。

  2002年8月,国家出台了“允许效益好的单位可以在规定的范围内,为职工购买商业保险—企业年金保险”的优 惠政策。各家保险公司纷纷推出适合单位投保的《团体退休金养老保险(分红型)条款》。

  史国珍眼前一亮,根据条款中设定的有两个账户(个人账户、公共账户)的特点,创意了可由残联作为投保单位,个 人账户由残疾人自己交保费,公共账户可以接受社会捐赠的残疾人投保的新思路、新形式。这样,就把残疾人的个人养老问题 与社会各界的爱心助残结合在了一起。

  这样一种模式不可避免存在赢利行为,但这些商业企业同时也是在从事公益行为,像新华人寿北京分公司专门设计出 “残疾人养老保险”险种;北京安康加业保险代理公司在有条件的区、县残联建立“无忧工程”工作站,残疾人就业问题客观 上得到部分解决;工行北京分行则破格为“无忧工程”设立公共账户提供灵活转账。

  而纯粹的公益则是提供公共账户累积的社会捐赠。凡是社会上愿意为残疾人养老作贡献的个人或单位,都可以通过北 京市残疾人事业募捐工作管理中心办理捐赠手续。根据捐赠者的意愿,指名捐赠给残疾人的直接进入其个人账户,归受捐助残 疾人所有,凡是不指名的捐赠都进入公共账户,归投保的残疾人所有,待增值后再进行分配,所分配的资金再分别进入投保的 残疾人个人账户。所有资金都在北京市残疾人事业募捐工作管理中心的严格监督和管理下完成,均有合法手续并备案,定期向 社会公示。任何个人和社会机构都不能动用公共账户的资金。

  因此说推行商业保险加社会公益模式是一个包括参与其中的商家跟社会公众共同参与的公益行为,这样的模式是借助 社会公益力量,利用商业保险来保障残疾人养老的一个创造性思路。

  这种新举措一经推出,立即得到了广大残疾人及其家庭的热烈支持,纷纷投保,也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响应,踊跃 为“无忧工程”捐赠。

  商标异议之忧

  “前程无忧”公司认为,史国珍申请的“无忧工程”商标与其公司长期宣传使用的“无忧工作网”商标构成近似,且 与“前程无忧”商标构成类似,容易造成公众对服务来源的混淆和误认。被“前程无忧”提出商标异议,史国珍认为双方的商 标根本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事情,“无忧工程”专项服务于残疾人养老服务,而“前程无忧”是电子网络服务,它们的服务项目 、群体和内容均不相似。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商标近似,是指被控侵权的商标 与原告的注册商标相比较,其文字的字形、读音、含义、或者图形的构图及颜色,或者其各要素组合后的整体结构类似。”

  “无忧工程”申请的商标仅仅是简简单单的4个行楷字,“无忧工作网”和“前程无忧”都经过精心设计,虽然双方 都有“无忧”二字,但工程多用于一些公益项目,前程与工作等字眼明显标明了内涵,与养老无关。

  残疾人养老难题未解

  用商业保险与社会公益方式相结合的方法来解决残疾人的养老后顾之忧是一个有益地尝试,“无忧工程”的模式在现 行制度设计不足的前提下对社会保障工作起到了很好的补充作用,充分体现公益项目的作用。

  它的瓶颈在于参与单位较多,残联部门有帮助残疾人的决心,却对商业保险的“商业”二字心存顾虑;保险部门希望 ,一方面履行社会责任,一方面增加保险的覆盖领域,但考虑到残疾人属于保险高风险人群,推展成本高,也仅仅是在特约情 况下参与。

  史国珍这番商标注册的努力,在保护公益品牌扩大其社会认可度的基础上,更渴望改变的,是相关部门应该意识到以 残疾人利益为先,期望保监会能批准残疾人养老的专项险种产生,真正为残疾人谋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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