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造林”应注意啥?造林公司说的话别轻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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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3日12:16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本报讯4月底市林业局通过本报发出警示,投资林业不可盲信虚假宣传。该局近日发出通告,提醒投资“合作造林”者注意:林业具有生产条件较为苛刻、林木生长周期长、病虫害等不确定因素影响大的特点;造林收益要受树木生长状况和社会环境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投资“合作造林”要谨慎。 据市林业局专业人士介绍,林木的活立木蓄积和材积是不同的概念:在合肥地区“
另据介绍,林业部门还提醒投资者要注意辨别公司在实施合作(托管)造林活动中,其经营模式是否具有传销和变相传销的特点,不要参与国家明令禁止的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对发现合作托管造林活动中有传销和变相传销违法经营行为的,要注意收集和保存各种证据,并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 (熊兆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