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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观察:人在养老院情感在家里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3日14:32 金羊网-羊城晚报

  □李隼

  据同城媒体报道,广州一家养老院在接受老人入住时,要求跟其子女签订一份“亲情协议”,协议中详细规定了子女定期探视与电话联系的义务。

  中国已经步入了老龄化社会,养老问题也已渐渐地凸显为当前主要的社会问题之一

  “养儿防老”,传统观念中,家庭与子女往往是养老行为的全部承担者。因此,在古代社会,“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子女的伦理责任,奉养双亲,承欢膝下,是当然的主要内容。然而,随着家庭的小型化、社会的公民化趋势,家庭已经越来越难以完成传统的“养老”功能。同时,年轻一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社会竞争压力,居住地的流动,个人生活理念的冲突等等,使得传统的养老方式,越来越多地受到了新的挑战。在现代社会中全力以赴的个体成员,确实面临着一个集中精力和时间进行自我实现与履行家庭责任养护老人、尤其是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之间的矛盾,于是,养老的社会化、统筹化,成为了老龄化社会所不得不走的一条路径,其中,让老人入住养老院,就成了有一定经济基础的家庭的选择。

  但是,亲情总是无法替代,也难以割舍的。一些子女在认识上忽视、甚至漠视老人的亲情需要,把老人们,尤其是那些自理能力低下的老人,当作个人自我实现以及小家庭生活方式的一个负担与累赘,把老人往养老院一推,认为给予一定的经济支持已经足够,其余则不闻不问。以前的“空巢老人”,住进了养老院,反倒成了“无巢老人”,就此便跟子女断了往来,从此“银发人生”成了真正地缺乏亲情色彩的“灰色人生”了。这未尝不是一种情感上的人伦悲剧。鉴于此,广州这家养老院的协议要求,无疑有一种积极的伦理矫治意义。

  其实,大多数老人也都能充分体谅现实年轻人的艰难,教育、住房、医疗、就业、抚养子女等等压力,所需要承载的,的确超过了以前。很多老人甚至也能理解年轻一代追求个性化生活方式的强烈要求,他们同意入住养老院,就是对子女、对社会的一种奉献精神的继续发扬。由于各种原因,他们住在了家外边,可他们的情感却不愿离家出走。子女的探视与电话沟通,就是一种必要的让他们经常在精神上“回家”的有效方式。对于“空巢老人”的情感要求,我们已经开始有所关注了,流行歌曲“常回家看看”,几乎唱遍了大江南北,获得广泛的共鸣与深刻的感动,而广州养老院的“亲情协议”,实质上就是要让身在养老院的老人们也能经常性地在情感、精神上“常回家看看”。

  对于亲情协议内容,我想象不出,哪个子女可以有怎样的借口,可以推诿、闪躲甚至拒绝。当然,协议的内容以及履行方式是不是可以更为灵活一些,有讨论的空间。

  (紫/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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