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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推进林权制度改革:农村改革又一重大突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3日15:48 新华网

  走在全国前列的辽宁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还要加快步伐,全力推进。这是记者从6月9日召开的辽宁省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上了解到的。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林业发展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活力之源,动力之源,是农村改革的又一次重大突破。全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在本溪试点的基础上,已在全省全面推开,历时一年多的时间,已完成林改面积1305万亩,占应改面积的16.8%。

  为加快林权制度改革步伐,辽宁省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对前一阶段林权改革工作进行了总结,并对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进行了部署。领导小组组长、辽宁省政府副省长胡晓华要求,要认真贯彻刚刚结束的全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会议精神和李克强书记、张文岳省长对林改工作的指示精神,以此为新的起点,全面推进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按照规划,分类指导,努力探索符合辽宁省东、中、西三个不同区域的林改模式,为指导全省林改工作奠定基础。加强指导和服务,集中开展林改政策和操作规范的培训,对林改中出现的问题提出指导性意见。同时要发扬创新精神,加强配套改革的研究,主要包括改革后林地监管制度、采伐管理制度、育林基金制度、建立资产评估制度、产权流转制度、林业科技推广体系及森林防火防虫等。(王秋平 记者 李江天)

  

辽宁推进林权制度改革:农村改革又一重大突破

  

  新华网北京5月28日电 5月19日至28日,全国政协副主席、致公党中央主席罗豪才率领考察组就“林业发展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到江西省进行专题调研,强调发展林业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要充分发挥林业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罗豪才深入江西省宜春、赣州、吉安、九江等市山区、丘陵、平原,与县乡村干部深入座谈,走村入户听取农民意见,考察林业生态和产业建设的成功经验,探讨林业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作用和潜力。他对江西以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为切入点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予以高度评价。

  

  国家林业局副局长祝列克在“中国生态安全高层论坛”上的讲话摘要

  一、我国林业建设取得的主要成效

  (一)造林绿化事业快速发展,生态建设规模空前。“十五”时期,我国年均营造林面积超过1亿亩,人工林面积增加到8亿亩。全国初步形成了以工程造林为主体、社会造林和义务植树共同发展的造林绿化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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