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手二手房“避税”有风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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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4日00:17 新晚报 | |||||||||
哈报网讯(记者 祖秉岩)近日,新出台的“二手房5年内转手全额征收营业税”政策已对市场交易产生较为明显的影响,不少中介机构为摆脱生意清淡的局面,迅速推出应对策略———称以三种新方法交易可避税。但业内人士与律师指出,对买主来说以退为进也有较大风险。 记者以买主身份走访了市内多家房产中介机构,发现工作人员现多以先租后售
其次,有的中介机构利用代办公证掩饰“先租后售”。从表面上看,买卖双方可以先通过公证的形式签定合同,但不去交易中心办理交易登记,待房产所有权满5年后再办过户手续。中介工作人员称“仅花300元左右的公证费就可免缴几万元的营业税,再划算不过”。但据公证处工作人员介绍,他们目前不给这样的当事人做公证。这是因为约定的迟延过户期间很可能出现房屋失火、灭失等情况,或有卖主不守信用,或有房主去世后子女继承不愿出售等情况发生……即使经过公证,对买主来说仍无法规避风险。 此外,5年内将房证存留中介以避税的方法更不可取。业内人士认为,这种方法虽然看似解决问题,实际上对买卖双方均无好处。无诚信中介可能变卖房产或一房多卖后一走了之,卖主也可随时向有关部门申请补证,一个月内即可完成交易,到头来买主仍有可能扑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