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农村学生可享免费义务教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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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4日02:54 深圳商报 | |||||||||
【新华社广州6月13日电】今秋一开学,广东全省的农村学生将可全面享受免费义务教育:免收学费和杂费。广东省将按不同地区的情况,由省、市、县(区)财政共同分担实施免费义务教育所需经费。 据介绍,实施免费义务教育所需经费,按不同地区的情况,由省、市、县(区)财政共同分担。
实施农村免费义务教育的对象是具有广东农村户籍、在普通中小学就读的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这不仅包括各村的学生,还包括已在城镇生活的农村户籍学生。广东省免收杂费的标准是:初中每生每学年408元,小学每生每学年288元,远高于中央测算的初中学生180元、小学学生140元的生均标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