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立法院”启动“罢扁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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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4日02:55 深圳商报 | |||||||||
国亲“立委”提案通过程序审查 台“立法院”启动“罢扁案” 【新华社北京6月13日电】(记者茆雷磊)由国民党、亲民党籍“立委”提出的罢免台湾地区领导人陈水扁的提案13日通过台“立法院”的程序审查,确定此案将交由全院委员
据报道,“罢免陈水扁案”共有三个提案,其中列举了“违宪乱政、贪污腐败、经济不振”等10项理由,在13日召开的“立法院”临时会并案处理并通过,交付全院委员会审查。 审查的日程为:6月21日~23日及26日,召开全院委员会审查罢免案;27日交付院会表决。在审查前,被提案罢免人陈水扁有权进行口头或书面答辩。若院会通过将“罢免陈水扁案”交付全院委员会审查,陈水扁必须在7天内,也就是6月19日之前把答辩书送交“立法院”。陈水扁若不提答辩书,全院委员会仍将于6月21日起径行就“罢免”理由进行审查。 根据台湾有关法规,对台湾地区领导人进行罢免的提案,必须经过“立法院”全体会议于15日内完成审查,审查后,院会以记名投票表决,经全体委员三分之二同意,罢免案即成立。“立法院”通过的罢免案尚须交付公投,经选举人总额过半数投票,有效票过半数同意时,正式罢免。 对台湾当局领导人的“罢免案”13日在台湾“立法院”正式启动程序,交付“全院委员会”审查,岛内媒体时刻关注“罢免案”的进程。图为台湾“立法院”议场外,多家电视媒体转播车实时传回最新信息。(中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