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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将修订消费者权益法 拒绝自带酒属违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4日02:55 深圳商报

  【本报讯】据法制晚报报道,餐饮企业拒绝消费者“自带酒水”、强迫顾客花钱买一次性消毒筷子之类的霸道做法,将被认定为违法。昨日,北京市人大财经委副主任赵巨鹏透露: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办法的修订已经被列入该市人大今年的立法调研项目。拒绝自带酒水、拒绝为顾客提供非一次性消毒筷,剥夺了消费者的自由选择权,应该被列入霸王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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