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烟花爆炸案初步确定责任人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4日02:58 华夏时报 | |||||||||
据新华社电安徽省太和县公安局目前已对6月11日发生的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爆炸事故立案侦查,并初步确定事故责任人。 6月11日上午,安徽省阜阳市太和县大新镇发生烟花爆竹爆炸,共造成19人死伤。 初步查明:爆炸事故责任人马秀英,女,53岁,太和县大新镇人。马秀英利用一村
另据了解,安徽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12日向全省发出紧急通知,要求所有烟花爆竹企业一律停产至9月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