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对军品出口一向慎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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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4日03:10 燕赵都市报 | |||||||||
据新华社电外交部发言人姜瑜13日在例行记者会上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有关组织攻击中国向动乱国家出口武器的指责是毫无根据的,与事实不符。 姜瑜说,中国对军品出口一向采取慎重、负责的态度,并遵循以下三项原则:有助于接受国的正当自卫能力,不损害有关地区和世界的和平、安全与稳定,不干涉接受国内政。
姜瑜表示,在常规军贸领域,中国与许多国家有着正常的合作,这些合作符合中国的军贸政策、法规及承担的国际义务。 她说,中国所有的常规军品包括小武器的出口管制,均以《军品出口管理条例》为准,实行统一的军品出口管理制度。中国还建立了武器出口的最终使用者制度,防止武器通过第三方流落到热点和敏感地区。 据瑞典斯德哥尔摩国际和平研究所提供的数字,从2000年到2004年,在常规武器出口方面,美国为259.3亿美元,而中国为14.36亿美元,只有美国的约1/2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