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步确定事故责任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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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4日03:38 京华时报 | |||||||||
据新华社电安徽省太和县公安局透露,太和县公安局目前已对6月11日发生的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爆炸事故立案侦查,并初步确定事故责任人。另外,安徽所有烟花爆竹企业一律停产至9月底。 初步查明:爆炸事故责任人马秀英,女,53岁,太和县大新镇人。马秀英在没有任何安全保障的情况下,设立地下作坊,导致发生了重大爆炸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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