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家女勇当“秋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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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4日03:38 安徽在线-安徽商报 | |||||||||
本报讯(李少国)日前,出生于庐城岗湾社区刘桥组的章小花等11位农家女,为了讨要土地承包经营权当了回“秋菊”,将自己的“娘家”———刘桥村民组推上了被告席。 2003年初,国家征收刘桥组的土地,刘桥组多次召开居民大会,决定将第二轮承包中分配给原告章小花等11位出嫁妇女的土地收回。章小花等人非常不解:“难道嫁出去的女儿就该被剥夺组民应享的权利?”
多次奔波无果后,章小花等11位姐妹找来了相关法律文本,于2004年4月12日联名将一纸诉状递到了县人民法院民二庭,将自己的娘家人刘桥村民组组长胡某推上了被告席。当年5月28日,庐江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章小花等11位原告胜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