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初步确定事故责任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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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4日03:38 安徽在线-安徽商报 | |||||||||
本报讯(记者武长鹏)6月13日上午,记者从太和县公安局得知,警方已成立“6.·11”爆炸案调查组。另据了解,昨天上午,省高检也已派出工作人员来到大新镇事故现场。 据新华社报道,6月11日上午,阜阳市太和县大新镇发生烟花爆竹爆炸事故,造成19人死伤。
经太和县公安局初步查明:爆炸事故的主要责任人马秀英,在没有任何安全保障的情况下,利用马庄村马亚恒家闲置的房子,设立地下作坊,私自非法生产爆竹,导致了此次重大爆炸事故。鉴于马秀英已在爆炸中死亡,太和警方已对非法生产爆竹的材料来源、成品爆竹的销售去向,作深入调查,并将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