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爆涉枪案需专人限期侦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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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4日03:38 安徽在线-安徽商报 | |||||||||
在昨天上午公安部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副局长徐沪表示,中国涉爆涉枪案件事故近年来呈逐年下降趋势,但局部地区问题严重、隐患突出,特别是青海化隆和贵州松桃两地非法制贩枪支问题比较突出,虽经多次打击整治,但仍未得到根治。徐沪说,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主要有五方面:一是非法制贩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犯罪活动比较猖獗。二是非法持有、私藏爆炸物品的问题仍然比较严重。三是爆炸物品被盗抢案件时有发生。2005年仅爆炸物品被盗抢案件全国就发生了104起。四是因私炒、私藏爆炸物品引发的爆炸事故
青海贵州非法制贩枪支 屡禁不止原因 就目前非法制贩枪支都有什么动向,现在非法制贩枪支屡禁不止都有什么原因等问题,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副局长徐沪回答称,青海化隆和贵州松桃地区非法制贩枪支活动由来已久,当地的群众法律意识淡薄,生活比较贫困,利用制贩枪支来谋生。徐沪说,“原因我刚才也讲了,因为当地群众的生活非常困难,一年的收入也就在几百块钱,私自制贩枪支可以卖到1500~3000元,对当地群众有一定的刺激,所以一些犯罪分子就铤而走险非法制贩枪支。” 徐沪还指出,最近几年的发展动向,由于国家枪支管理比较严格,我刚才说到了,从正规渠道难以获得枪支,非法制贩枪支有一定的市场,枪支制造的技术也有所改进,特别是近两年来从合法企业流出了制式的枪支零器件,落入了这些制贩枪支的人手中,使枪支的制造质量有很大提高,杀伤力比较大。 非法携带管制刀具要依法予以10日以下拘留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副局长徐沪说,目前我国非法携带使用管制刀具的问题相当突出。一些黑恶势力、不法分子长期非法携带管制刀具,动辄持刀械斗或者暴力抗法,有的一言不和就拔刀相向。他说,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涉嫌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的刑事责任,对非法携带管制刀具的要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5日以下拘留,属于非法携带管制刀具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依法予以10日以下拘留。据新华社电2006年6月13日上午10时,公安部在亚洲大酒店多功能厅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公安部部署开展集中整治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管制刀具专项行动有关情况。公安部有关负责人对正在开展集中整治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管制刀具专项行动提出严格要求:建立侦破涉爆、涉枪案件工作责任制,对每一起涉爆、涉枪案件都要实行专人专办,限期侦破。对重大涉爆、涉枪逃犯要加大抓捕力度,限期缉拿归案,对涉案的爆炸物品和枪支弹药一定要彻底查清其来源和流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