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饭店拒自带酒水将被认定违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4日03:38 安徽在线-安徽商报

  据法制晚报报道餐饮企业拒绝消费者“自带酒水”、强迫顾客花钱买一次性消毒筷子之类的霸道做法,将被认定为违法。据北京市工商局法制处处长胡莉蓉介绍,拒绝自带酒水、拒绝为顾客提供非一次性消毒筷,剥夺了消费者的自由选择权,应该被列入霸王条款。目前,在怀柔区,市工商部门已规定所有企业不得拒绝消费者自带酒水。北京市将修订《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不仅要针对霸王条款出台一些规定,还计划将精神赔偿及车、房等大件消费品的买卖等新内容加入“消法实施办法”。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