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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老院追索纵火者38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4日03:39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裴晓兰通讯员王悦)本报曾报道丰台天华福寿全敬老院一精神病老人纵火烧死同屋,敬老院被判赔偿死者家属31万余元。近日,敬老院又将纵火老人和其家属诉至丰台法院,索赔38万余元。

  去年6月2日,赵某与同屋的夏某争吵,患有精神病的赵某用打火机点燃枕头抛向夏某,致使夏某全身严重烧伤死亡。夏某家属随后起诉敬老院,丰台法院判决敬老院赔偿夏某
家属31万余元。判赔后,敬老院又起诉赵某及其家属称,对方隐瞒了精神病,因此赵某纵火造成夏某死亡的后果应由其本人和送养人承担。敬老院不仅要求赵某赔偿法院判令其支付给夏某家属31万余元,还要求赵某承担其为夏某垫付的医疗费及纵火造成的房屋损坏装修费7万元。而赵某家属认为,赵某入院时没有精神病,之后病发敬老院方面也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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