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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地奥”商标权 被判赔17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4日04:29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王鑫 陈知 见习记者 夏佳)成都地奥制药集团(以下简称地奥集团)发现昆明大庄园复混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庄园公司)在其生产的复混肥包装上使用和销售与地奥注册商标相近似的“地奥DA及图形”组合商标,于是将其告上法庭。昨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一商标侵权纠纷案一审宣判,判决大庄园公司立即停止使用该商标,赔偿经济损失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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