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被动接短信 被扣信息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4日05:00 华商网-华商晨报

  晨报铁岭讯(记者史云峰)“我没订这些短信服务怎么还收我钱?”6月13日,在中国网通(集团)有限公司铁岭分公司营业大厅,小灵通用户王先生指着话费清单向记者大倒苦水。

  与王先生遭遇相同的还有数十位小灵通用户,他们均每月被动接受有偿短信,并被扣除信息费。

  信息费被“强迫”扣除

  6月13日,记者在中国网通(集团)有限公司铁岭分公司营业大厅内看到,许多拿着话费清单的小灵通用户正在排队要求取消一些短信服务。

  一位姓王的小灵通用户指着自己刚拿到的话费清单告诉记者,“我没要求它(短信息服务台)给我发短信,它强行给我发短信,强迫我看,还收我信息费,这太不讲理了,要不是这两天话费明显减少,我还一直蒙在鼓里。”

  记者在他的话费清单上看到,每条服务代码后面标明的收费标准都是每月7元。

  网通公司没有作出解释

  同是为有偿短信买单的刘先生告诉记者,他的手机费这个月被扣了70多元钱,最让他难以接受的是,当他在营业大厅办理取消这些短信业务时,还被告知,中国网通(集团)有限公司铁岭分公司可以取消这些业务,但他下个月还得再交一个月的该短信服务月租费。

  昨日,中国网通(集团)有限公司铁岭分公司综合部的一位工作人员对记者表示,必须经过上级单位批准后才能对记者反映的现象做出具体解释。

  律师:涉嫌侵犯消费者权益

  辽宁富洲律师事务所的赵长民律师认为:作为提供通讯服务的网通公司,与客户建立的是一种通讯服务合同民事法律关系,双方法律地位平等。但在实践中,网通公司凭借自身优势,在与一些SP营运商签约营运服务时,往往忽略了与手机客户同样需要签订委托收费的合同,若网通公司就这样莫名划转客户的信息费,是一种涉嫌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手机用户在没有订制某些服务的情况下,也出现被强迫交费现象。根据《合同法》规定,对没有接受服务的客户收取费用是一种违法行为,客户有权要求网通公司返还并赔偿损失。而短信乱收费往往是短信公司所为,这给网通公司带来了不良影响和法律连带赔偿责任。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