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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年内试点用通用名开处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4日05:25 重庆晨报

  本报讯(记者何薇)市卫生局医政处昨日透露,年内我市将试点“恢复医生处方通用名”方案:医生在处方上开药时,不用生产企业起的商品名,而是一律用根据成分规定的通用名,以此防止不正当交易。

  日前,国家卫生部在例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强调,将恢复医生处方通用名方案,目前具体实施办法正在拟定中。

  根据这一方案,今后,医生开药方时,只能写药品的通用名。如,解热镇痛类药,医生在处方上只能写通用名“复方氨酚烷胺胶囊”或“复方氨酸烷胺片”,而不写感诺或感康等商品名。

  记者从市卫生局获悉,目前主城尚未有医院有动静。市卫生局解释,推行此方案涉及一系列具体问题要解决。比如,医生在处方上开了“复方氨酸烷胺片”,病人去取药,最后是用感康还是其他相同成分的药,谁来决定?

  目前市卫生局仍在探讨具体推行方法,但表示,年内我市将选点试行此方案。在试点医院也不是所有药品都实行此方案,预计先选取价格较高药品、各厂家价格相差较大的同类药品进行试行。此外,抗菌药物很可能成为试行药物的首选。

  据悉,目前我市部分区县已开始开化学名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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