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法》今年7月1日施行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4日05:45 浙江日报 | |||||||||
本报杭州6月13日讯 (记者 嵇哲)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将于7月1日起施行。今天上午,省人大农资委、省政府法制办和省农业厅联合召开全省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各地深入贯彻实施《畜牧法》,促进畜牧业又快又好发展。 当前,我省贯彻实施《畜牧法》的重点是:依法做好规划。各地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加快制定和出台畜牧业发展规划,合理划定养殖区、限养区和禁养区,优化畜牧业区域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志雄、副省长茅临生到会并讲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