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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案频发 银行如何才能“天下无贼”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4日06:22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吉林长春市一名无业人员,假冒法官5次从多家银行划走储户181万元,此案引发人们诸多思考

  ■专家:银行要完善防范体系,增加监控设备,不能一看是法官就盲目配合,要严
格执行审查手续

  5次划款得手

  假冒法官轻松骗走银行181万

  6月13日,长春市民王先生终于可以松一口气了:他与银行打官司赢了。原来,他在工商银行存的40多万元,被人假冒法官划走,他数次向银行索要未果,无奈一纸诉状把银行告上法庭,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了终审判决,判令银行赔付王先生存款43万元及利息。

  王先生介绍说,他从2003年7月30日起,在工行长春市康平街支行所属的长寿储蓄所,先后4次存款43万元。2005年7月30日,一笔两年期的定期存单到期后,他到储蓄所取款,工作人员称因他输了官司,他账户内的钱已被法官划走了40万元。王先生非常吃惊,他从来没有打过官司,更谈不上输官司。于是他找到了长春市南关区法院,法院负责人告诉他,快去报案,可能有人假冒法官诈骗。

  长春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立即调查,他们到银行提取了两名取款人“工作证件”的复印件,拿到长春市南关区法院让法官辨认。法官们一看,照片上的人竟是本院一位法官的小舅子卢海龙。原来,因卢海龙的姐夫在法院工作,他便成了法院的常客,有时帮忙开车或打杂,这让一些人错认为他是法院的工作人员。

  卢海龙“混”在法院的日子里,逐步掌握了法官划拨案件当事人款项的手续和方法,就琢磨如何划拨别人的钱款。卢海龙知道,法官在执行公务时,必须两个人,于是他找到了在“小公共”上卖票的李刚。承诺每次跟他去银行划款,不用他说一句话,一次下来给他5000元,李刚同意了。2005年5月初,卢海龙用假手续在另一家银行设立了法院执行款专用账户。

  卢海龙又私制了假警官证,并填上了法院一个真法官的名字。弄来假的划结书后,在不到半年的时间里,卢海龙和李刚假冒法官5次,轻易地从多家银行划拨他人钱款181万元,其中包括王先生的40多万元。当卢海龙发现事情败露,准备外逃时,被当场抓获。但是,警方只缴回了3万多元,其余的钱款已经被挥霍。

  王先生多次向银行索要存款未果,没办法,他一纸诉状将中国工商银行长春市康平街支行告上法庭。

  银行很尴尬

  核实法官证真伪仅用眼睛很困难

  中国光大银行长春分行一位姓宗的营业部主任说,法院到银行执行公务,都要有法院正式的书函,银行工作人员也要检验法官的执行证和法官证,但要核实这些法官证的真伪,仅用眼睛是很困难的。

  “不仅是法院系统,其他如工商、税务等部门,工作人员来办理业务所出示的证件,我们也仅能靠眼睛来辨别,现在造假的‘技术’如此高超,逼真的‘假证件’根本看不出来,这给不法分子留下了可乘之机……”宗先生说。

  中国工商银行吉林省分行迎春路支行的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女工作人员说:“针对法官划结巨额款项,我们已有打电话核实程序。但批示人往往是法院领导,通过电话找到很困难,如果真是法官执行公务,我们无权阻拦,所以我们的处境很尴尬。”

  防范需加强

  法官证等也应全国联网统一编号

  吉林省社会科学院法学所所长于晓光认为,银行需要进一步完善防范体系,比如增加监控设备等。银行的工作人员也不能一看是法官就盲目地配合,应增强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严格执行银行的审查手续。

  安利民律师认为,无论从哪个角度讲,不法分子用假证件从银行提走巨款,银行都有一定的过错,它应该承担对存钱者的先期赔付责任,然后银行可以向诈骗者追索被骗款项。此案件也给银行系统敲响了警钟,应积极出台对策,以防止这类案件的再次发生。

  安利民律师还建议法官证等证件也应全国联网,目前,律师证已经做到了“全国统一编号”,只要上网一查,就能辨别真伪。如果,法官证也能做到“全国统一联网”,不法分子就无法再打“歪主意”了。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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