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女总裁亿元学舞遭羞辱 怒告“拉丁舞王”索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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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4日06:29 荆楚网-楚天金报 | |||||||||
荆楚网(楚天金报综合消息)香港汇丰银行亚洲区行政总裁王以智,因热爱跳拉丁舞,不惜支付1.2亿元学费,与蜚声国际的“拉丁舞后”及其丈夫达成口头协议,跟两人学8年跳舞,同时预缴逾六千多万元的学费。岂料,前年她于练习跳舞期间,遭“拉丁舞后”的丈夫在众目睽睽下粗言相向,令她尴尬非常,遂决定终止合约。日前,王诉至当地法院,向两被告追讨6200万元的预缴学费。
王以智的代理律师称,王希望参与国际跳舞赛事,早于2000年便跟被告——“拉丁舞后”GaynorFairweather学跳舞,当时已缴付两笔共逾1000万元学费。后来她拜GaynorFairweather的丈夫MirkoSaccani为师。 王在庭上指称,当时男被告MirkoSaccani要她口头答应两份分别为三年及五年的协议,学费达1.2亿元,并于2004年底生效。王解释,当时男被告不断施压,又威胁会终止上述协议及退款,王因不想过往的练习付诸流水,唯有预缴6200万元。 王称,2004年8月,她为准备当年9月在美国迈阿密举行的跳舞赛事,遂在香港铜锣湾的丽花大饭店练习。她回忆称,当日她与男被告在台上跳舞时,因在场人士的目光均集中于女被告的前夫DonnieBurns的组合上,男被告不满,遂当场向王连珠炮训斥“lazycow”(蠢材)等。王虽表现平静,但她当时“感到好尴尬,有好多人认识我,被人当众羞辱,心情很差”。 王称,男被告练习完后又对她说:“我永远都不想见到你!”男被告当场表明早前的八年口头协议终止,不会再有教学及比赛,更会“原银奉还”,王当时同意。但之后,男被告游说王继续履行协议,并拒绝退款。 被告称,“粗口”只是跳舞导师激励学生的话。他们认为原告已答应签约至2012年,不能终止,故拒绝退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