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出租拟收燃油附加费 油价高于4.52时收1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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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4日07:27 大众网 | |||||||||
为了应对不断上涨的油价给城市出租车运营带来的影响,青岛出租车拟对乘客收取燃油附加费,油价高于4.52元/升时收一元,低于4.52元/升并稳定1个月以上时则取消。今天,青岛市物价部门开始对这套运价与油价联动的方案在网上征求市民意见。 上午,一套由青岛市交通委员会提供的《关于出租客运汽车运价与燃油价格实行联动的方案》在青岛政务网挂出,开始接受为期十天的网上听证。记者看到,在这套方案中,
根据当前该市市区出租车经营效率的统计数据概算,加收燃油附加费后,单车日均经营收入预计可增收约32元,每月可增收896元。 据了解,同样是因为油价的上涨,去年8月,青岛市对出租车运价进行了调整。今年上半年,国家发改委先后于2006年3月26日、5月24日两次对国内成品油价格进行了调整,青岛市此前出台了对出租客运行业的补贴和减免费政策,但随着油价的再次上涨,有关部门经过认真调查研究,提出了油运价格联动方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