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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首批48户即将入住廉租房 14户劳模喜获新房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4日07:32 龙虎网

  【龙虎网报道】记者昨日从南京市房产局获悉,2005年申请并最终获批准的首批48户最低收入廉租房申请者,将于明天起开始选房、签约。

  为解决低收入人群的住房问题,2004年,南京市政府安排1亿元专项资金,计划3年时间储备1000套廉租房,2005年10月8日,南京首次面向全社会开通了“实物配租”的申请渠道,当时共有86户家庭提出书面申请,后经各区房改办初审60余户符合条件,但最终经过市
房改办审核、媒体公示,有48户符合要求。

  房产局有关负责人昨日介绍,已获批准的48户家庭将安排在银龙花园和百水芊城两个经济适用住房小区内,套型为40平方米左右和50平方米左右,其中有16户是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的市级以上劳模家庭。今天上午,南京市房改办将在天丰大酒店七楼为这48户家庭办理选房签约手续。

  南京市房改办有关人士解释,由于现在保障力度有限,申领廉租房有着多个条件,所以申请者中最终通过审核的只有一部分。低收入者申领廉租房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家庭收入符合人均月收入260元以下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享受最低生活保障6个月以上;(二)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8平方米以下;(三)具有本市市区城镇常住户口满二年;(四)年满60岁的孤老或一级残疾人。

  15户劳模家庭喜获新房

  一辈子东搬西搬,现在终于有了自己的固定住处!昨天,71岁的南京市老劳模何爱秀来到百水芊城、银龙花园现场选房,她即将住上政府提供的廉租房,廉价租金是2.3元/月·平方米。当天上午,与何爱秀一起看房的还有南京市其他14户困难劳模家庭。此次廉租房基本为40平方米和50平方米左右的套型。

  据介绍,南京市去年9月份出台《南京市市级以上劳动模范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廉租住房的实施意见》以来,目前全市已有31户困难劳模解决了住房困难问题。

  《南京市市级以上劳动模范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廉租住房的实施意见》规定,南京市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凡家庭人均收入在本市最低工资标准(2005年为620元)以下、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在规定标准(2005年为12平米)以下、具有本市市区城镇常住户口满两年的,均可申请实物配租的廉租住房保障方式。

  《意见》在政策上还给予了劳模极大的优惠,如劳模住房困难、符合标准的,一律实行实物配租并可保留原有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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