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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行贿就上“黑名单”通报 省卫生厅治理商业贿赂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4日07:34 东方今报

  今报郑州讯 治理商业贿赂,省卫生厅想了不少对策,对企业来说,比较有杀伤力的将是“黑名单”制度:一旦列入“黑名单”,就失去在河南省参加药品招标采购的资格。

  昨天下午,省卫生厅召开了省直医疗卫生单位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会议,安排部署了全省卫生系统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省卫生厅副厅长夏祖昌说,今后要建立行贿企业“黑名单”制度。一旦查到有企业行贿,就要将其列入“黑名单”。列入“黑
名单”的企业要通报全省,取消该企业在省内参加药品、医疗设备、医用耗材招标投标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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