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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开多少?与工人商量着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4日08:00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喻奇树)企业给工人开多少工资,应该先与工人商量后确定!昨日,重庆市劳动局与市总工会联合发文,要求企业建立工资集体协商要约制度,并提出推行目标———2010年,全市50%的建制企业要先与工人商量后再定工资。

  此前,重庆多数企业定工资都是老板一口定,或是公司管理层说了算,工人根本没有话语权。根据劳动局和总工会规定,全市所有企业原则上都应建立工资集体协商要约制度
,当前推行重点是非公有制企业、改制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

  商量工资,也需满足一定条件,遵守相应程序。对企业来说,应正式投产并进入正常运行阶段。职工方面,协商代表要经过培训,具备工资集体协商基本知识,了解工资分配制度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了解本地同行业、同工种平均工资水平,了解企业人工成本、政府发布的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工资指导价位等。程序方面,首先是工人代表或工会向企业发出书面要约书,约定协商的时间、地点、程序、内容、要求等。企业收到要约书后,必须在20天内作出

  回应,并准备好协商谈判工作。当然,企业也可以根据自身经营状况,主动向职工代表提出要约,对工资进行协商。

  工人与企业之间,可以在工资支付的多个方面进行协商,包括工资水平及其调整幅度,工资发放时间和支付办法,职工奖金、津贴、补贴分配,企业劳动定额及工价、试用期及病事假期间工资待遇等。

  据了解,当出现企业利润增长、劳动生产率提高、政府发布的工资指导价标准提高等情形之一时,工人代表均可提出增加工资的要求。如果用人单位不响应工人代表的要约行动,劳动部门可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劳动保障部门可依法查处。据介绍,目前重庆已有几千家企业建立了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所占比例与沿海发达地区相比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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