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系统“十不准”严处商业贿赂案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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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4日08:26 汉网 | |||||||||
汉网消息(记者王兴华通讯员陈莉)凡列入“黑名单”的企业,两年内取消其参加药品、耗材、设备招投标资格。昨日,全市卫生系统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会提出,建立行贿企业“黑名单”制度,同时实施“十不准”,治疗商业贿赂。 据介绍,我市卫生系统将严肃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同时要求,不准接受医疗器械、药品等企业给予的回扣和提供的出国旅游等不正当利益;不准在医疗购销和基建工程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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