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静春:兴隆村的“兴隆”带头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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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4日08:38 沈阳晚报 | |||||||||
“群众让我们当这个家,我们就要为群众当好家,只有不错花一分钱,才对得起老百姓。”从村委员会主任到党支部书记,于静春一直恪守着这个道理,一干就是二十年。在他的领导下,东陵区高坎镇兴隆村党支部2003年被市评为先进党支部,被市委、市政府评为文明村,他个人也光荣地被评为市劳动模范。 兴隆村人多地少,为了解决这一矛盾,使群众增收,于静春和村干部们千方百计想
虽然生活水平提高了,但兴隆村的整体环境没有多大改变,与现代生活很不协调。于静春看在眼里急在心上,在他的带动下村干部每人从自家拿出了3万元钱,用于村环境建设。先后投资160多万元,把村内25条街路全部铺上柏油路,实现了全村无土路,告别了过去“晴天两脚土、雨天两脚泥”的历史,还在村主要街路安装路灯16盏,栽绿化树1500棵,花草上万株,通过环境整治,彻底改变了兴隆村过去脏、乱、差的形象,同时也带来了商机,先后有四家企业到兴隆村落户。2002年市里在整治村核查评比中,兴隆村得了满分,获得了全市第一名。在于静春的领导下,一个过去贫穷、落后、环境差的兴隆村正在建设成为一个富裕、文明、美丽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本报记者白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