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法律援助为民工跨省讨赔偿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4日08:56 大众网-齐鲁晚报

  本报济南6月13日讯上周末,济南市法律援助中心的律师刚刚从天津返回,他们是为我省5名在天津遭遇车祸的民工前往调查取证。这5名民工在今年3月发生车祸后,2人死亡,1人成了植物人。而肇事方及雇主仅支付了部分丧葬费、医药费共计3万余元后就撒手不管。

  今年3月20日,我省商河县、平原县的吴某、杨某等5名农民工在天津西青区中北工业园打工下班途中遭遇车祸。吴某当场死亡,杨某送医院抢救不治身亡,而另一农民工宿某
受重伤成了植物人。该重大交通事故经天津市西青区交警支队勘查认定:河北廊坊人曹某驾无牌拼装翻斗车肇事负事故主要责任,杨某驾农用三轮车负次要责任。吴某、宿某不承担责任。

  事故发生后,肇事方及这些农民工的雇主仅支付了部分丧葬费、医药费共计3万余元后就拒绝赔偿。身处他乡,几位农民工的家属举目无亲,十分着急,他们遂向济南市法律援助中心求助。

  接到求助后的次日,济南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商河一名律师赶赴天津,协助死者亲属做好善后事宜,又积极与农民工的雇主协商洽谈,但因肇事司机无经济能力,赔偿事宜未取得实质进展。5月15日,济南市法律援助中心刘景学副主任带领律师赶赴商河受难农民工家中进行慰问,了解案情,认为有必要加强援助力量。

  随后,济南市法律援助中心派出律师会同商河律师再赴天津。经过多方取证,终于查明了肇事司机的雇主应对事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农民工用人单位的主管单位及工程发包方也应承担赔偿责任。这些证据的取得使得农民工有望获得赔偿。


记 者 高 园  通讯员 孙瑞吉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