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非法制贩爆炸物犯罪较猖獗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4日08:58 每日新报

  新华社北京6月13日电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副局长徐沪13日在新闻发布会上,用“比较猖獗”4个字,直言当前我国非法制贩爆炸物品犯罪活动的严峻形势。

  徐沪介绍,近年来,国家不断加大对爆炸物品的管理力度,一些非法矿点无法从正常渠道获得爆炸物品,转而通过非法渠道私自购买爆炸物品,使非法制贩爆炸品活动在社会上有很大的需求,助长了此类犯罪的发生。另外,合法的爆炸物品从生产厂家到使用单位的
中间环节过多,层层加价,使爆炸物品价格虚高,也使某些犯罪分子为了牟取暴利,铤而走险,不惜以身试法,大肆进行制贩爆炸物品的违法犯罪活动。

  徐沪说,非法持有、私藏爆炸物品的问题仍然比较严重。今年,我国加大了整合、关闭非法矿点的工作力度,一些被关闭的小煤矿为逃避有关部门监管,妄图在整治过后重新从事非法生产,将剩余的爆炸物品私下转移藏匿,拒不上交,有的甚至藏在自己家中,危及自身与邻里周围群众的生命安全,这些问题在整合、关闭矿点工作力度较大的地区更为突出。

  与此同时,爆炸物品被盗抢案件时有发生。由于一些涉爆从业单位安全管理责任心不强,制度松弛,管理措施不落实,技术防范设施不健全,爆炸物品使用管理混乱,导致2005年仅爆炸物品被盗抢案件就发生了104起。

  来自公安部的统计显示,因私炒、私藏爆炸物品引发的爆炸事故损失惨重,由于私自制作的非法炸药含有强氧化剂氯酸盐,极易发生自燃自爆,造成群死群伤。2005年,全国共因私炒炸药引起的自燃自爆事故22起,造成101人死亡,181人受伤。今年以来,发生此类事故9起,造成60人死亡,36人受伤。

  每起涉爆涉枪案要专人专办限期侦破

  公安部有关负责人13日对正在开展的集中整治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管制刀具专项行动提出严格要求:建立侦破涉爆、涉枪案件工作责任制,对每一起涉爆、涉枪案件都要实行专人专办,限期侦破。对重大涉爆、涉枪逃犯要加大抓捕力度,限期缉拿归案,对涉案的爆炸物品和枪支弹药一定要彻底查清其来源和流向。

  在公安部13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副局长徐沪要求,在涉爆、涉枪案件侦破工作中要切实做到“五不放过”,即:涉案物品来源没有查清不放过,销售、贩运网络没有打掉不放过,制贩窝点没有端掉不放过,涉案物品没有全部收缴不放过,涉案人员没有得到依法惩处不放过。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还要求,要对所有的涉爆、涉枪单位逐一进行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依法责令整改,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和管理漏洞。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涉嫌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收缴相关违禁物品是专项行动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徐沪指出,要在全面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确定重点收缴地区、单位、场所和人群,落实专人、落实责任,不遗不漏,彻底收缴。

  他提醒说,对重点收缴对象必须做到“三告一提醒”,即:告知国家有关爆炸物品、枪支弹药和管制刀具管理的法律规定,告知非法制造、买卖、持有、私藏爆炸物品、枪支弹药行为的严重违法性,告知主动上交从宽处理的政策,提醒非法持有、私藏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管制刀具的严重后果和危害性。

  青海贵州重点解决涉枪案件源头问题

  青海化隆和贵州松桃两地因非法制贩枪支问题比较突出,成为公安部集中整治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管制刀具专项行动的重点整治区域。

  在分析非法制贩枪支屡禁不止的原因时,徐沪说,青海化隆和贵州松桃地区非法制贩枪支活动由来已久,当地群众法律意识淡薄,生活非常贫困,一年的收入只有几百块钱,而私自制贩枪支可以卖到每支1500元至3000元,对当地群众有一定的刺激,所以一些犯罪分子就铤而走险非法制贩枪支。

  徐沪表示,针对这种情况,公安部连续组织青海化隆地区、贵州松桃地区打击非法制贩枪支的活动。去年组织的“利剑”行动,在青海省打掉了非法制贩枪支的窝点。在今年的专项行动中,公安机关仍然把两地作为重点进行集中整治。

  据介绍,经公安部研究确定,在这次专项整治工作中,青海、贵州两省要将解决非法制贩枪支违法犯罪活动源头问题作为整治重点。此外,广西、云南、新疆、内蒙古、黑龙江等沿边省区也被要求将走私枪支弹药犯罪活动的查堵打击工作作为重点。

  山西等六省重点打击涉爆等违法犯罪活动

  根据公安部的部署,在为期4个月的集中整治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管制刀具专项行动中,山西、河北、湖南、山东、福建、河南六省要将打击私炒炸药和非法持有私藏爆炸物品违法犯罪活动作为重点。

  公安部要求落实工作责任。一是要落实单位责任制,对单位制度松弛,管理措施不落实,导致发生涉爆涉枪案件的,要依法追究单位直接责任者的法律责任。二是要建立领导责任制度,领导要包市、包县,严格落实清查收缴、检查整治和破案打击的领导责任。三要建立倒查责任追究制,对发生的涉爆涉枪重大案件,要结合案件侦破和事故调查工作,严格倒查当地公安机关和有关民警的责任落实情况,对失职人员及领导要严肃追究责任。专项行动期间凡因检查、收缴工作不落实,导致发生重大案件、事故的,要从重追究责任。对收受贿赂,放纵违法犯罪活动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责任编辑>闫新平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