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和县烟花爆炸事故初步确定事故责任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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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4日08:58 每日新报 | |||||||||
新华社合肥6月13日电记者从安徽省太和县公安局了解到,6月11日安徽省太和县发生的非法生产爆竹所致重大爆炸事故,目前已造成7人死亡、12人重伤。太和县公安局目前已对该事故立案侦查,并初步确定事故责任人。 初步查明:爆炸事故责任人马秀英,女,53岁,太和县大新镇人。马秀英无视法律法规,无视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在没有任何安全保障的情况下,利用马庄自然村一村民闲置
<责任编辑>闫新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