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十读者关注 认为小柳该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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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4日09:36 新文化报 | |||||||||
新闻回放:11日中午,长春市朝阳区开运街省二建宿舍发生了一起抢劫案,警方在市民的配合下将歹徒抓获。该案引起了长春市公安局朝阳分局的高度重视,为鼓励市民这种见义勇为的行为,特奖励了其中3位市民每人1000元钱。而一位全程参与追歹徒的17岁少年却未获任何奖励。小柳感觉很郁闷:“我觉得心理不平衡,因为没人认可我!” 本报讯(记者 张琦) 昨日,本报报道了小柳郁闷的经历后,在广大读者中引起了
读者认为小柳该奖励
“我觉得应该给小柳一定的鼓励,现在社会上青少年犯罪率较高,小柳这样见义勇为的行为显得更为可贵。”昨日一大早,长春市民王大姐就把电话打进了本报,“实际上,奖励不光是对这个孩子行为的一种鼓励,也是对见义勇为行为的一种肯定。现在这种情况,不光是小柳觉得不公平,就连我都觉得不公平!” 小柳今年只有17岁,大家都为这么小的孩子能做出如此的行为感到高兴,同时也为他目前低落的情绪表示担心:“孩子的心灵是十分脆弱的,如果他做出了这么勇敢的行为却没受到认可,可能会极大地挫伤他的自尊心和正义感,他以后再遇到这样的事情很可能就不会去管了。所以他应该受到奖励,这也能促进小柳的健康成长。”数十条读者的热线反馈都倒向了小柳这边,大家都认为他的行为应受到奖励。 有关部门要对小柳的行为进行审核 随后,记者与长春市见义勇为工作办公室的杨主任取得了联系。杨主任表示,小柳的行为是需要得到见义勇为工作办公室确认的。“小柳可以把自己所做的事情写成一个文字材料,把材料交给我们。我们会按程序由专门的评议部门进行审查,如果最终确定小柳的行为是见义勇为的话,我们一定会给他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