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公安系统全面开展建立执法档案制度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4日09:38 新文化报 | |||||||||
本报讯(记者 李珉琦) 昨日,长春市公安局决定,从今日起在全市公安系统全面开展建立执法档案制度,使每件案子都受到有效监督,让民警从接警、受案直至结案,都能自觉地规范自身的执法行为,从而大大减少执法过错的发生。 为全面提升执法质量和执法水平,长春市公安局在今年2月初将南关分局定为“建立、完善民警个人执法档案和单位执法档案”试点。
随后,南关分局将清明、永吉、民康派出所,以及刑警大队责任一中队定为先行试点单位。 在试点运行期间,南关分局组织中层干部、执法民警进行全局性培训、考试,在第一次考试中,有两名科级干部和9名民警成绩不及格,为此,南关分局专门发出通报进行批评。 相关链接 公安局长“推销”GPS防盗抢系统
本报讯(实习记者 吕闯 通讯员 王险峰 杨昆) 昨日,长春市公安局召开推广安装机动车GPS卫星定位防盗抢系统现场演示发布会,长春市副市长兼公安局局长高学章号召广大有车族普及GPS防盗抢系统。 今年1月份~6月份,长春市发生盗抢机动车案件191起,其中盗车案件177起,抢车案件14起,直接经济损失高达2000余万元。为此,长春市公安局从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推广安装机动车GPS卫星定位防盗抢系统专项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