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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仍将禁养活禽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4日09:42 北京日报

  本报讯(记者董少东)尽管目前国内禽流感疫情形势已缓和,但北京对高致病性禽流感的防控并未放松。市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昨天发布,本市的禽流感防控进入了制度化、规范化,在应急防控期间制定的部分措施,包括市区不得饲养活禽等,今后仍将严格执行。

  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原则同意,市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印发了《关于继续加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不断完善制度化、规范化措施的意见》,对今后的日常防控做出部署。

  《意见》指出,市区不得饲养活禽的规定今后还要更加严格执行。市区除城八区外,还包括远郊区县的城市建成区。同时,此前被暂停的活禽交易、信鸽放飞等活动将在严格监管下有所恢复。从事活禽经营活动的场所必须进行动物防疫条件审核,合格后发放《动物防疫合格证》,对未取得《动物防疫合格证》而从事活禽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查处。在市场中从事活禽现场宰杀的摊位,也必须取得市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活禽定点屠宰证。

  对外埠进京活禽的严格检疫仍将执行。《意见》强调,外埠活禽必须取得检疫合格证,并经市政府指定的27个检疫通道进入本市。用于屠宰的活禽必须直接进入活禽定点屠宰企业,用于饲养的种禽、雏禽必须直接进入符合防疫条件的养殖场所。RJ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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