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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因提出分手 男友在她身上刺字316个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4日11:15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本报讯 据《新文化报》报道,吉林省白山市江源县湾沟镇女子刘若(化名)因向男友周某提出分手,周某以索要10万元分手费为由,将刘若囚禁3个月。其间,周某用缝衣针蘸着墨水在刘若身上刺字。今年1月10日,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此案,周某因犯故意伤害罪一审被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因认为法院量刑过轻,被害人已向检察机关递交了抗诉申请。

  12日,受害者、54岁的刘若从江源县来到长春市。吉林铭医整形外科医院向她伸出援助之手,将为刘若褪去身上900多平方厘米的刺青。当刘若褪去线裤时,医生更是震惊,她的双腿被刺满了字,左腿上有145个字,右腿上有97个字,全身一共316个字!共有900多平方厘米的地方被刺伤!全身皮肤的2/3都需要进行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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