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台强制性标 保名小吃“米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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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4日11:46 法制晚报 | |||||||||
广西 出台强制性标准 保名小吃“米粉” 新华社南宁6月14日专电(记者 王立芳)广西地方标准《米粉质量安全要求》、《豆腐类、腐竹质量安全要求》出台,将从今年9月1日起作为强制性地方标准实施,米粉质量
据广西质监部门有关人士介绍,广西米粉、豆腐类和腐竹食品的生产企业有几百家,企业之间质量水平差异较大,总体水平不高,不少米粉、腐竹加工企业、小作坊加工点生产条件简陋,产品没有包装,在运输及销售过程中不可避免会受到污染,产品质量得不到保障,一些不法商家为了降低成本,进行恶性竞争,采用国家禁止的原材料进行生产销售,严重损害消费者的健康。 | |||||||||